平台商家管理规范
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21 日
本规范是《平台商家服务协议》的配套规则,适用于平台全部入驻商家。商家违反本规范的,平台将按第八章"违规处理"执行。
一、商品与信息发布规范
1.1 商品标题、主图、详情应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使用与商品无关的图片或夸大表述;
1.2 价格、库存、规格、材质、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应如实标注,不得虚构原价或误导性比价;
1.3 鲜花、蛋糕等时效性商品应明示可能的替代方案与配送时效;
1.4 禁止发布含违法、色情、暴力、迷信等内容的商品信息;
1.5 同一商品重复铺货、刷量刷评等行为均属违规。
二、禁限售类目
2.1 禁售: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,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毒品及吸毒工具、淫秽物品、假证假票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;
2.2 限售:需取得行政许可方可销售的商品(如食品、酒类、出版物等),商家应具备相应许可并在平台备案;
2.3 平台有权根据监管要求与平台定位调整禁限售目录并公示。
三、广告宣传合规
3.1 商家发布的商品宣传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不得使用"国家级""最高级""最佳"等绝对化用语;
3.2 不得虚构销量、评价、获奖信息,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;
3.3 促销活动应明示活动规则,不得虚构优惠幅度。
四、评价管理
4.1 商家不得以返现、红包、赠品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发布指定内容的好评;
4.2 不得恶意骚扰、恐吓发布差评的消费者;
4.3 对不实评价,商家可通过平台申诉渠道申请处理,不得私自获取或公开买家个人信息。
五、知识产权侵权处理
5.1 商家销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等合法权益;涉及品牌商品的应备妥授权文件;
5.2 权利人发起合格侵权通知的,平台将依法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,并通知商家;
5.3 因商家侵权引起的纠纷与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;情节严重的,平台有权清退并配合权利人追究责任。
六、违规处理
6.1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,平台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:提醒警告、商品下架、限制发布、扣减保证金、暂停结算、店铺降权、冻结店铺、清退并终止合作;
6.2 违规同时涉嫌违法犯罪的,平台将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;
6.3 商家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处理通知后 7 日内通过商家后台或客服渠道申诉,平台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。
七、附则
本规范与《平台商家服务协议》共同构成商家入驻经营的完整规则;本规范未约定的,适用服务协议。平台修订本规范后将提前公示,修订版自公示期满之日起对新发生的行为生效。